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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卵试管宝宝长相争夺战夫妻离婚后做试管婴儿成功这娃该归谁?

捐卵试管婴儿的外貌打架。离婚后,夫妻成功制作试管婴儿。这个宝宝应该属于谁?离婚后,一名接受双侧输卵管切除术的妇女,利用前夫的精子生下一名男孩。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前夫和前妻走上了法庭。4月24日,江苏省女法官协会公布了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这是一起关于绝育妇女监护权的纠纷

离婚后,一名接受双侧输卵管切除术的妇女,利用前夫的精子生下一名男孩。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前夫和前妻走上了法庭。4月24日,江苏省女法官协会公布了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最后连云港官南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

据了解,原告王与被告李女士于2006年2月登记结婚。李女士因输卵管问题不孕,后来双侧输卵管被切除。这两个人在婚姻期间接受过几次试管婴儿治疗,但都没有成功怀孕。

20年4月,夫妇俩同意离婚,但仍想生属于自己的孩子,于是以夫妻名义前往上海某诊所,王提供精子继续试管婴儿治疗。最终,李女士成功怀孕。

2013年2月,李女士生下儿子。过了将近100天,王把孩子带回来抚养,一直住在王的某个地方。2014年7月,王与傅再婚。再婚后,傅生了一个男孩。后来王和傅因为不和离婚了。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李女士所生的儿子一直在附近上幼儿园。2017年3月,李女士在未通知王的情况下带走了正在上幼儿园的儿子。为此,王与李女士发生纠纷,王向法院起诉李女士。案件审理时,双方均声称有能力提出。王名下有一家公司,在上海和苏州都有房子。李女士说,她有固定住所,月收入4000元,也有能力抚养儿子。

法院认为,最初和捐赠者的试管婴儿看起来像被告是合法的夫妻。婚姻关系期间,数次试管婴儿治疗均不成功。离婚后,双方还是想生属于双方的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出钱生孩子,生儿子。从法律层面上,应承认原、被告所生子女为双方非婚生子女,适用《婚姻法》中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现在,原被告和被告都要求抚养孩子。由于李女士已摘除输卵管,无法正常受孕,且无其他子女,王与他人又生育一胎,由李女士优先抚养更为合适。捐卵试管婴儿的出现

法官说,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由哺乳母亲抚养。因哺乳后抚养子女发生纠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如果父亲死亡,试管婴儿看起来无行为能力,或者在其他情况下不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任何人不得干涉母亲的监护权;离婚时,女方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应当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情况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法官认为,综合考虑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送卵子的试管婴儿看起来像母亲。当然,监护权的具体归属并不影响男方探视权的行使和对子女的照顾。法官希望离婚双方能够从照顾孩子的角度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探视及相关问题,明白创造一个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学习的环境是双方父母解决问题最根本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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